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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雇佣条例》概述

《雇佣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57章)是规管香港雇佣关系最核心的劳工法例,为雇员提供工资保障、休息日、法定假期、有薪年假、疾病津贴、产假侍产假及遣散补偿等全面保障。条例适用于所有在香港签订雇佣合约的雇员,但留宿家庭佣工及部分特定工种另有专门规例。了解条例赋予的权利,是每位在港雇员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。

新港人在港工作,无论持高才通、优才、专才还是IANG签证,均受《雇佣条例》同等保护。条例中许多权益与「连续性合约」(俗称418法则)挂钩:即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4星期或以上,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,方可享有遣散费、长期服务金、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贴等法定福利。2025年起,418法则已放宽至468(连续4星期、每周工时合并满18小时),覆盖更多兼职及弹性工时雇员。

第57章
《雇佣条例》法例编号
44.3
法定最低工资(港元/小时,2025年起)
17天
每年法定假日天数

除《雇佣条例》外,香港还有《最低工资条例》、《雇员补偿条例》(工伤)、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》(强积金)等多部劳工法例相互配合,共同构成雇员权益保障体系。遇到劳资纠纷时,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寻求协助,免费调解服务是解决争议的首选途径。

二、工资与休息日保障

工资保障是《雇佣条例》最基础的内容。雇主须按时以法定货币支付工资,工资期最长为1个月,且须在工资期届满后7天内支付。雇主如故意拖欠工资,可被检控,雇员也有权视欠薪为违约并追讨补偿。工资须存入雇员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现金支付,不得强制以商品或礼券替代。

休息日方面,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7天可享有不少于1个休息日。休息日由雇主指定,但如雇员同意,可在原定休息日前后30天内另定休息日。雇主不得强迫雇员在休息日工作,违者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。如雇员应雇主要求在休息日工作,雇主须在原定休息日后30天内另定休息日补偿。

💰 法定最低工资

香港法定最低工资自2025年5月1日起调整为每小时44.3港元。该标准适用于除留宿家庭佣工外的几乎所有雇员,不论全职、兼职或临时工。以每月工作26天、每天8小时计算,最低月薪约9,218港元。雇主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,违者最高可被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。最低工资每两年检讨一次,由最低工资委员会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调整幅度。

🏦 工资支付规定

工资须以港元支付(除非雇员同意以其他货币),工资期最长1个月,须在工资期届满后7天内支付。雇主须在每次发薪时提供工资单,列明工资期、工作天数、各项工资构成、扣除项目及强积金供款等。雇员须保存工资单及雇佣合约作为维权证据,建议至少保存6年。

🌙 休息日与休息时间
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雇员每7天享有不少于1个休息日。此外,雇员连续工作5小时须有不少于1小时用膳休息时间。加班费是否支付取决于雇佣合约约定,香港没有法定加班费标准,但合约另有约定则须按合约执行。建议入职时仔细确认工资是否已包含合理加班补偿。

三、法定假期与有薪年假

香港的假期制度分为法定假日、公众假期及有薪年假三类,三者容易混淆却各有不同适用范围与待遇。法定假日是《雇佣条例》规定所有雇员均可享有的假期,公众假期则主要适用于银行、教育及政府部门雇员,有薪年假则按雇佣合约及服务年限累进。以下对比三类假期的核心规定。

假期类型 天数/规定 适用范围 有薪待遇
法定假日 每年17天 所有雇员(含非连续性合约)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3个月可享法定假日薪酬
公众假期 每年17天(与法定假日部分重叠) 主要适用银行、教育、政府及部分白领岗位 视雇佣合约约定,非法定强制
有薪年假 7-14天(按服务年限累进)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12个月的雇员 法定年假须支薪,工资按前12个月平均日薪计算

法定年假天数按服务年限累进:受雇满1年享7天、满3年享8天、满5年享10天、满8年享12天、满9年或以上享14天。雇主可指定年假日期,但须提前至少7天通知。年假可分段发放,但其中至少须有一段连续不少于3天。雇员未放年假离职时,雇主须以工资补偿未放的年假天数。雇主不得以工资替代法定年假(俗称买假),除非雇佣关系终止时结算未放年假。

法定假日如适逢休息日,雇主须在紧接的下一个工作日(非法定假日或休息日)补假。雇员在法定假日前后须为雇主工作,否则雇主可无须支付法定假日薪酬。如雇主要求雇员在法定假日工作,须安排另定替代假日(须在原定假日前后60天内)并支付假日薪酬。

四、疾病津贴与产假侍产假

《雇佣条例》为雇员提供疾病保障及各类家庭友善假期,包括疾病津贴、产假及侍产假。这些假期均与连续性合约及服务年期挂钩,符合条件的雇员可享有薪假期。以下详细说明各类假期的适用条件与津贴计算方式。

🤒 疾病津贴(Sickness Allowance)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,如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无法工作,持注册医生签发的病假可享疾病津贴。受雇首年每满1个月可累积2天有薪病假(最多24天),第二年及以后每满1个月累积4天(最多84天),累积上限122天。病假前4天无薪(除非受雇满1个月),第5天起按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(即80%)支付疾病津贴,上限为每12个月120天。计算公式:疾病津贴 = 雇员每日平均工资 × 80% × 有薪病假天数。注意:因工伤的病假另按《雇员补偿条例》处理,待遇更优。
🤰 产假(Maternity Leave)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40周的女性雇员,每次分娩可享14周有薪产假(2020年起由10周延长至14周)。如属多胎分娩,产假延长至16周。产假薪酬按雇员产假前12个月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(80%)计算,设有上限(2026年为每日2,500港元,即每月约5.4万港元封顶)。超出生育年龄或非因怀孕的领养不适用产假。雇员须在产假开始前至少6周通知雇主,并提交医生证明。雇主不得在雇员产假期间或产假结束后解雇该雇员(受保护期),违例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元。
👨 侍产假(Paternity Leave)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40周的男性雇员,配偶每次分娩可享5天有薪侍产假(2025年起由5天维持)。侍产假须在配偶分娩前4周至分娩后14周内连续或分段放假。侍产假薪酬按雇员放假前12个月平均日薪的五分之四(80%)计算。雇员须在放侍产假后7天内通知雇主并提供婴儿出生证明。如配偶流产或死产,雇员仍可享侍产假,但须提交医生证明。
📅 其他家庭友善假期
除上述法定假期外,部分雇主另提供额外福利假期,如丧假(直系亲属去世一般享1-3天)、婚假、生日假等,具体视雇佣合约及公司政策。这些非法定假期无强制标准,但一经写入合约即具约束力,雇主须按约执行。新港人入职时应仔细阅读合约中的假期条款,明确各项假期天数及申请程序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产假及侍产假的受保护期规定:雇主不得在雇员产假期间或产假结束后(受雇满10周后)解雇该雇员;侍产假方面,雇主不得因雇员放侍产假而将其解雇。如雇主违反受保护期规定解雇雇员,雇员可向劳资审裁处申诉,要求复职或补偿。

五、解雇与遣散费保障

解雇与离职补偿是劳资纠纷的高发领域。《雇佣条例》对解雇通知、遣散费、长期服务金及不当解雇等均有明确规定,了解这些规定能帮助雇员在离职时争取应得补偿。以下为解雇与补偿处理的完整流程及计算要点。

1
确认解雇原因与合法性

解雇原因须合法,雇主不得因雇员工伤、怀孕、放病假或参与工会活动等法定理由解雇雇员。如属裁员(因业务缩减或重组),雇员可能符合遣散费资格。如属雇员行为不当(如严重失职、旷工),雇主须有合理证据并按程序处理。确认解雇原因有助于判断雇员可享哪些补偿。

关键:区分裁员与行为解雇
2
核对通知期与代通知金

解雇通知期按雇佣合约约定,通常为1个月或7天。如合约未明确,按《雇佣条例》每满1年服务须给7天通知。雇主可选择以代通知金(即通知期内工资)替代通知期。计算:代通知金 = 雇员日薪 × 通知期天数(或月薪 × 通知期月数)。试用期首月内双方可无需通知即时终止合约。

注意:代通知金=日薪×通知期
3
计算遣散费(如属裁员)
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2年,因裁员被解雇的雇员可获遣散费。计算公式:遣散费 = (月薪 × 2/3)× 服务年资。月薪以解雇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最后一个月工资计算,取较高者。遣散费设有上限(2026年为每月39,000港元封顶计算),服务年资不足1年按比例计算。遣散费会先从强积金累算权益中扣除(对冲安排),2025年起取消对冲后雇员可全额领取。

公式:(月薪×2/3)×年资
4
计算长期服务金(如非裁员离职)

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5年,因非裁员原因(如健康、行为不当之外的原因)被解雇、或不获续约、或去世、或65岁后离职的雇员可获长期服务金。计算公式:长期服务金 = (月薪 × 2/3)× 服务年资。月薪上限与遣散费相同(39,000港元封顶)。遣散费与长期服务金不可同时领取,符合条件者取其一。

条件:满5年+非裁员
5
结算未放年假及未发工资

离职时雇主须结算所有未发放工资、未放有薪年假补偿(按日薪计算)、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及年终花红(如合约约定且已符合发放条件)。年假补偿按雇员离职前12个月平均日薪计算。如雇主未按时支付,雇员可向劳资审裁处申索,申索期限为离职后1年内。

注意:1年内申索
6
处理强积金安排

离职后原雇主强积金计划下的累算权益可选择转移至新雇主计划、保留账户或指定受托人账户。2025年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后,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由雇主额外支付,不再从强积金累算权益中扣除(雇员自2000年起的累算权益全额保留)。建议合并账户避免管理分散,可通过积金局eMPF平台在线办理转移。

注意:2025年取消对冲
⚠️
如雇主拒绝支付遣散费、长期服务金或未发工资,雇员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申请免费调解,调解不成可向劳资审裁处提出申索。申索须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(强积金申索另按规定)。建议保留雇佣合约、工资单、出勤记录及解雇通知等证据,必要时寻求律师协助。

六、劳工权益FAQ

试用期被解雇有补偿吗?需要提前通知吗?+
试用期首个月内,雇主或雇员任何一方可无需通知即时终止合约,无须支付代通知金。试用期满1个月后,终止合约须按合约约定给予通知期(通常7天至1个月)或以代通知金替代。试用期内被解雇不享有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(须满2年或5年)。但如已过首月,雇员有权获得通知期或代通知金,以及结算未放年假及未发工资。
离职时未放的年假可以折算成工资吗?怎么计算?+
可以。离职时雇主须以工资补偿雇员未放的法定有薪年假。补偿金额按雇员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日薪计算(如服务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服务期计算)。例如雇员有5天未放年假,前12个月平均日薪为1,000港元,则年假补偿为5,000港元。雇主不得强制雇员在离职前放完年假替代补偿,雇员有权选择折算。
强积金对冲安排现在取消了吗?遣散费还能从强积金扣吗?+
2025年5月1日起,强积金「对冲」安排正式取消。即雇主不能再从强积金累算权益中扣除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。取消对冲后,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由雇主额外支付,雇员自2000年起累积的强积金累算权益全额保留。过渡安排:2025年5月1日前入职的雇员,其2025年5月1日前的服务年资对应遣散费/长期服务金仍可从对冲前的强积金扣除,之后部分由雇主全额支付。
工伤怎么赔偿?《雇员补偿条例》和《雇佣条例》有什么区别?+
工伤适用《雇员补偿条例》(第282章),与《雇佣条例》的疾病津贴不同。工伤赔偿包括:①医疗费(雇主须支付注册医生/中医的医疗费用,设有每日上限);②按期付款(工伤期间工资的4/5,最长24个月);③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补偿(按伤势评定百分比及年龄计算)。工伤期间雇主不得解雇雇员(受保护期)。雇员须在工伤后7天内通知雇主,雇主须在14天内向劳工处呈报。
被雇主拖欠工资怎么办?可以向哪里投诉?+
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雇主追讨并保留记录。如雇主仍不支付,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投诉申请调解,调解不成可向劳资审裁处申索。申索欠薪须在工资到期后1年内提出。如雇主无力支付,可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特惠款项(涵盖欠薪、代通知金、遣散费等)。劳工处热线2717 1771,也可网上提交投诉。
香港有法定加班费吗?周末加班怎么算?+
香港没有法定的加班费标准,加班费是否支付及计算方式取决于雇佣合约约定。部分行业(如建造业)有行规加班补偿,白领岗位多为「固定薪酬包揽合理加班」模式。休息日工作:雇主不得强迫雇员在休息日工作,如雇员应要求在休息日工作,雇主须在30天内另定休息日补偿。法定假日工作:雇主须支付假日薪酬并安排替代假日。建议入职时明确加班安排及补偿方式。
兼职雇员受《雇佣条例》保障吗?享有哪些权利?+
受保障。所有雇员均享法定假日、最低工资及工资保障等基本权利。按连续性合约(2025年放宽为468:连续4星期每周合并工时满18小时)受雇的兼职雇员还可享有薪年假、疾病津贴、产假侍产假、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等完整福利。未达连续性合约的兼职雇员享有的权利较少,但仍受法定假日及最低工资保障。建议兼职雇员确认自身是否符合连续性合约条件。
怀孕期间被解雇怎么办?产假受保护期是怎么规定的?+
雇主不得因雇员怀孕、放产假或产后复工而解雇该雇员。受保护期从雇员确认怀孕并通知雇主之日起,至产假结束恢复工作之日止。如雇主在受保护期内解雇雇员,即属违法,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元。被解雇的怀孕雇员可向劳资审裁处申索复职或补偿(包括薪金损失及额外补偿)。注意:雇员须在产假开始前至少6周书面通知雇主怀孕及预计产假日期,方可享有完整受保护期。
港职人力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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